常工政教〔2014〕18号
关于公布视觉传达设计专业“3 + 4”项目
转段条件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直属教学部,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4年现代职教体系建设试点项目的通知》(苏教职〔2014〕20号)和《关于继续做好江苏省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苏教职〔2013〕9号)等精神,确保人才培养质量和试点项目的顺利实施,经研究,我校牵头制定了视觉传达设计专业“3+4”项目转段条件。现予以公布,请遵照执行。
一、正常转段条件
中职阶段学习结束后,学生取得中职阶段的毕业文凭,同时满足以下条件者方可转入本科阶段的学习:
(一)思想政治表现综合考核达到良好及以上,无违纪处分;
(二)身心健康,达到体育锻炼标准;
(三)通过公共英语二级考试(笔试);
(四)中职阶段培养方案内所有课程达到合格标准,专业核心课程考试平均成绩≥70分;
(五)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等级证书;
(六)通过常州工学院美术基础(素描、色彩)考试。
二、破格转段条件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学生可给予破格转段:
(一)获得本专业相关技能大赛市级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常州工学院美术基础(素描、色彩)考试成绩特别优异;
(二)思想政治表现综合考核达到良好及以上,无违纪处分;
(三)身心健康,达到体育锻炼标准;
(四)所有课程达到合格标准。
三、未尽事宜,另行商定。
常州工学院
二○一四年十月八日
抄送:常州市教育局,常州旅游商贸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
常州工学院校长办公室 2014年10月8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