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工政教〔2015〕30号
各二级学院、直属教学部,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江苏省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苏教职〔2015〕14号)和《关于公布2015年江苏省现代职教体系建设试点项目的通知》(苏教职〔2015〕23号)等文件精神,根据《中、高职与普通本科分段培养试点项目管理办法》(常工政〔2014〕97号)文件要求,确保人才培养质量和试点项目的顺利实施,经研究,我校牵头制定了2015级财务管理专业“3+4”项目转段条件,现予以公布,请遵照执行。
一、正常转段条件
中职阶段学习结束后,学生取得中职阶段的毕业文凭,同时满足以下条件者方可转入本科阶段的学习:
(一)根据教育部要求,所有试点项目学生须参加省教育厅组织的统一考试,考试成绩须达到一定的分数要求,方可转入后续阶段的学习;
(二)思想政治表现综合考核达到良好及以上,无违纪处分;
(三)身心健康,达到体育锻炼标准;
(四)通过公共英语二级考试(笔试);
(五)中职阶段培养方案内所有课程达到合格标准,专业核心课程考试平均成绩≥70分;
(六)获得全国或江苏省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证书,或获得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计算机系统操作工初级证书;
(七)获得珠算普通四级及以上证书。
二、破格转段条件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学生可给予破格转段:
(一)获得由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的市级技能大赛一等奖及以上奖项,或获得珠算能手三级及以上证书;
(二)思想政治表现综合考核达到良好,无违纪处分;
(三)身心健康,达到体育锻炼标准;
(四)所有课程达到合格标准。
三、上述转段条件若与上级文件产生冲突,均以上级文件为准。
二○一五年九月十六日
抄送:宜兴市教育局,江苏省宜兴中等专业学校
文件链接:30.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