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教通〔2020〕65号
各二级学院、体育教学部:
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现将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课程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程考核安排
(一)统考课程(大学英语、高等数学、大学物理、思想政治理论课)
1.监考教师安排:各考场由课程所属二级学院指定一名教师担任主监考,由班级所在二级学院指定一名教师担任辅助监考。
2.考核安排详见《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课程统考安排表》(见附件1、2、3、4)。监考教师所在二级学院负责将课程考核安排通知到每一位监考教师,确保教师准时到达指定考场;学生所在二级学院负责将课程考核安排通知到每一位学生,并要求学生带好身份证参加考试。
3.试卷领取:主监考在考试前一个小时到课程所属二级学院领取,考试结束后半小时内送回相关二级学院,教师本人不得将考卷带回家或本人办公室。
(二)非统考课程
1.非统考课程的期末考核由课程所在二级学院(体育教学部)安排考核时间、地点,并协调安排监考教师。
2.各二级学院(体育教学部)负责将考核安排通知到相关监考教师和学生。
(三)注意事项
课程考核应严格执行学校《关于进一步加强考风考纪工作的实施意见》(常工政﹝2019﹞141号)和《常州工学院课程考核管理办法(修订)》(常工政教﹝2018﹞9号)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并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所有以笔试方式进行考核的课程均应严格执行抽卷制度。
2.任课教师、监考教师、文印中心要做好试卷的保密工作。
3.主监考教师在开考之前宣读考场纪律。(见附件5)
4.考试结束后,请监考教师填写本次考试的考场记录单(见附件6),并将此记录单交至课程开课二级学院,由二级学院存档备查。
5.课程考核结束后,教师要按照学校教学管理规定,及时、准确地做好成绩的评定、录入工作。并于2021年1月25日之前,各二级学院(体育教学部)以学院为单位将本学期各课程的期考成绩单交至教务科304室。
6.二级学院(体育教学部)要做好监考教师培训工作,避免因监考教师不熟悉监考要求、监考不严格等原因造成学生违规、作弊行为的发生。
7.二级学院(体育教学部)要切实加强学生考风考纪教育,培养学生诚信品德,帮助学生树立积极的心态,端正考风,从而创造公平竞争的考核环境。
二、巡考安排
(一)学校成立巡视组,对全校考核课程的考场、教师监考及二级学院巡考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二)各二级学院成立巡视小组,巡视小组人员名单、巡视安排表的电子稿于第16周周五(12月25日)前报教务处教务科304室。
(三)各二级学院巡视小组对本学院学生参加的考核进行全面巡视,认真检查考场纪律执行情况和监考教师职责的履行情况等,并将巡视情况小结纸质稿于第20周结束前交教务处教务科304室。
附件1. 20-21-1学期思政课期末统考安排.xlsx
附件2. 20-21-1学期大学英语I期末统考安排.xlsx
附件3. 20-21-1学期高等数学期末统考安排.xlsx
附件4. 20-21-1学期大学物理期末统考安排.xlsx
附件5.考场纪律.docx
附件6. 常州工学院课程考试考场情况记录单.doc
教务处
2020年12月21日